【48812】“景田”告“新乐升”侵权 要求对方毁掉水桶模具
指认北京新乐升绿业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升公司)旗下出产的桶装水与自家的桶装水水桶外观类似,深圳市景田食物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田公司)将新乐升公司告上向阳法院,诉请判令其毁掉产品及模具,并补偿15万元。记者昨日得悉,向阳法院前日审理了该件侵略外观设计权纠纷案。该案也是向阳法院开审的首件专利权纠纷案。
庭上,原告称周敬良是景田公司的法人代表,对“景田”牌系列瓶(桶)装水的外包装饮料瓶具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称号和专利号一向被答应运用至今。
后来,原告发现被告运营的一种桶装水的外包装与“景田”桶装水的外包装很类似,故诉至向阳法院判令被告不再运用该外观设计,毁掉侵权产品及出产模具,并补偿经济损失15万元。
庭上,被告则辩称没有侵略对方专利权,由于该公司运用的水桶与原告家的水桶,不管从资料、凹槽,仍是通明或磨砂等方面看,两种水桶都有很大差异,且自家的外观设计也取得了专利证书,不会误导顾客。
庭上,两边律师均举证质证,并当庭展现水桶什物,以予以区分外观是否类似。
鉴于被告不同意调停,该案暂时休庭。(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