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不合法燃烧处置废油漆桶 一男人被拘留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江晨)昨日,市蓝天办对外通报了查办的5起大气环境污染典型事例。
2月2日,当事人胡某用三轮摩托车运输一车藕煤(400个)销售给芙蓉区马王堆大街红橡花园的个体户,被城管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并交予市工商局芙蓉分局处理。市工商局芙蓉分局接案后,依据相关规定,没收整车藕煤及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罚款1470元。
1月31日,浏阳市淳口镇戴某将固体危险废物(废油漆桶HW49)不合法燃烧处置后,托运至某废品收回店,拟作为废品变卖。经审查,这批不合法燃烧处置的油漆桶归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戴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338条的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罪。日前,嫌疑犯戴某因涉嫌不合法处置危险废物对环境形成污染被依法拘留。这是浏阳市环境督查大队查办的蓝天保卫战首起入刑案子。
2月7日17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长沙县 梨大街映霞路邻近有人燃烧失效药品,执法人员当即做出具体的查询办置。经查,曹某某、李某等人在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某中的授意下,将公司的约5吨过期失效药品,雇两台箱式货车运输至长沙县 梨大街映霞路邻近,倾倒在映霞路南侧一抛弃土场内,并对倾倒的胶囊剂进行燃烧,一起将4.68吨注射剂倾倒在土场西南侧低洼处。
现在公安部门正在侦查,已依法操控嫌疑犯3名。关于现场燃烧后的残渣及未燃烧的药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当即联络湖南翰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1月19日,当事人吴某在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华湘安顿小区对面空位燃烧废铁胶皮、塑料、矿泉水瓶类的日子废物,产生了有毒有害烟尘和冲鼻的恶臭气味,被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抄获。该行为违法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800元。
1月24日,岳麓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大众告发,刘某、欧某将烟花爆竹不合法存储在岳麓区桃花岭村某超市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刘某、欧某两人分别被岳麓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