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囤太多过期了如何正确地处理?
药品中涉及存在于废水和雨水径流中对地表水有威胁的各种化学物质,如果未经无害化处理就通过下水道或随生活垃圾进入环境的话,可能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本市有害垃圾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区属地收集,市统一收运处置”的原则,构建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上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就一直作为有毒有害垃圾来处置。过期药品连同药盒、药瓶等,都应直接投入小区四分类桶中的“有毒有害”垃圾桶。而对于与药品无非间接接触的纸盒之类的外包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作为可回收物处理。
记者在“生活垃圾怎么分”小程序上查询发现,以“药瓶”“药品”“过期药”“眼药水”“眼药水盒”“药片盒”“胶囊药片底板”“药品壳子”“药品铝塑板”为关键字的垃圾都属于有害垃圾。而草药、中药渣属于湿垃圾,膏药、泡脚药包、中药敷贴、药棉等属于干垃圾。
根据“上海发布”指导,市民还可通过药店回收方式处理过期药品。本市所有零售药店均设置回收箱,义务回收过期药品。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目前对药品回收处置监管分为两块:一是对社会源(即家庭生活垃圾)放置于“有毒有害”垃圾桶内的过期药品,经市绿化市容部门收集分拣集中运输;二是对药店产生的过期药品,则严格规定专门回收场所予以集中处理。
根据2018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的通知》,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预约收运,由本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或所在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负责收运。收运单位按密闭运输的要求配置专用车辆,并喷涂有害垃圾分类标识,车厢内部配置缓冲设备或材料,防止有害垃圾在运送过程中破损。
由于有毒有害垃圾的产生量较少,因此并不像干垃圾和湿垃圾一样“日产日清”,隔一段时间会有专用回收车辆来收运至专门场所作无害化处置。收运交付时,现场会对有害垃圾计量,并通过信息化平台登记。
同时,通过医药零售企业收集的市民家庭过期废弃药品等有害垃圾,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定临时中转点并负责监管。
包括废弃药品在内的有害垃圾收集后由上海城投集团下属环源公司集中分选,分选出来的废弃药品进入危险废物管理流程,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药品包装外壳、铝箔外衣等分门别类进行再利用专业处理,而真正的药品“内芯”则进入危险废物管理流程。(本报记者 金旻矣 郭剑烽)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一居民将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扔到楼下垃圾桶里,还有居民晒出自己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因到货较晚已失去用途。这些曾经的“网红药”,从“一药难求”到被大量丢弃,实在让人感到可惜。有关部门除了倡导市民理性购药外,也要健全过期药回收渠道。
家庭用药无小事,如果不及时清理,药品一旦过期,其有效成分会会降低,甚至产生一些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1颗过期药的污染等于3节废旧电池,可污染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因此,药品一旦过期,不仅不能再使用,还要及时正确处理。
过期药应扔到哪里呢?像视频中提到的楼下垃圾桶肯定是不对的。事实上,废药物、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然而目前沪上许多小区中,家庭过期药回收面临回收点难觅等诸多问题,不少居民不知道回收点在哪里。
早在2004年,一家药企就设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更换)机制”,但仅限于其生产的药品;一些连锁药房也曾推出过期药回收机制。不过,这几年由于疫情等原因,很多药店人力物力都很紧张,回收频率、能力不一,尚未形成统一的回收渠道。
上海在每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期间会推出“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但要使回收常态化,还要进一步通过制度安排和技术力量驱动,特别是要打通“最后100米”。
回收过期药品是公益行为,要方便社区居民处理废弃药品,除了要完善药店回收机制、通过网上平台向社会公示之外,更需要逐步实现社区废弃药品集中回收点的全覆盖,让居民出家门“100米”就能够找到回收点。
社区街道应持续推进科学安全合理用药的普及,杜绝药品浪费,充分告知社区废弃药品回收点的位置,为过期药回收的最后环节铺好路。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回收环节的监管,防止处置过程中产生不当行为,杜绝过期药翻新,建立并完善过期药回收的共建共治体系。(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