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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模塑科技主要是做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公司凭借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强大的生产能力,健全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已成为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汽车、蔚来、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高合等众多知名品牌公司的定点厂商。公司目前已在无锡、上海、沈阳、武汉、烟台、墨西哥设有生产基地,在北京、上海及江阴设有研发中心。公司参股公司北汽模塑在北京、合肥、重庆、成都、株洲等地设立生产基地。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模塑转债信用等级为AA-。上述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已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2年,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全球经济增长乏力。面对多重压力,我国汽车行业发展逆势而上,汽车产销稳中有增。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伴随消费升级与政策利好加持,高端品牌乘用车销量显著提升,同比增长11.1%,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快速地增长,同比增长93.4%。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既定战略方针,克服“缺芯”、原材料涨价、供应链紧张等坏因的影响,迎难而上,聚焦汽车零部件主业,紧跟市场发展的新趋势,维稳高端品牌客户合作,持续开拓新能源市场,重视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6,356.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8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72%,其中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收入约17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长,营收占比超22%。
北汽模塑积极面对主机厂需求下调、供应链紧缺、市场之间的竞争等诸多困难与挑战,群策群力,稳中求进,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全年实现出售的收益42.71亿元,实现利润4.27亿元,同时顺利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立体库投入运行、一工厂油漆线改造、合肥基地建设、成都工厂建设、新业务拓展等重点工作任务;在VOCA、DPA审核项目开发等方面获奔驰高度好评,在MMA、V520&V540项目定点上斩获心仪产品;重庆北汽模塑获沃尔沃“质量卓越奖”、“2022年度沃尔沃合作共赢奖”。
江达面对2022年的严峻形势,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发挥集体智慧,不断深化公司管理,制定“上管理、下成本、增效益”经营方针,实现流程系统一体化,持续为沃尔沃、通用、吉利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获“2022年度沃尔沃可持续创新奖”。
沈阳道达在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产品定价透明、产品利润空间压缩的大环境下,克服运营管理压力,团结一心,搏浪前行,超额完成年初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目标,全年交付及时率100%,客户端交付完成率100%;在报价与在开发项目较上年明显地增加,结合产能和项目优质性,新获5个项目定点;顺利通过了IATF16949监督审核、U11项目PZS审核、BMW年度Requalification评审绿色通过、TISAX审核等重大审核,为后续新项目启动准备好工作。
沈阳名华全年及时交付率100%,客户端表现良好,新项目及量产交付产品质量稳定,全年LPKM得分在8.4分以上,得到客户充分认可;2022年顺利通过宝马G18项目、宝马G288BEV项目、宝马G2XLCI项目的PZS审核,并分别于4月、5月、9月顺利量产。
上海名辰历经重重困难,充分的发挥团队特长,审时度势,及时作出调整人力资源配置,深度整合launch资源,确保了各主机厂各个项目的开发进度和产品交付质量。2022年量产项目包括:上汽乘用车AS28项目、飞凡ES33项目、通用458项目、C1UCMCM、奔驰VIANO改型,及张家港光束(诺博)EC24门槛项目。
墨西哥名华结合市场环境,充分挖掘潜力,通过改善管理制度、优化生产流程,在生产效率、合格率等方面取得巨大进步,有效保证了订单交付和客户满意程度。截至12月底,完成宝马G20LCI、G87项目量产,客户给予高度评价;完成油漆线s提速;大众项目SFN3一次顺利通过;顺利通过ISO14000审核和IATF16949审核。2022年,宝马及特斯拉对公司供货综合表现给予了高度认可,公司供货能力获得了宝马和特斯拉的一致肯定,为后续获得相关订单打下了基础。
明慈医院2022年通过流程的优化、降本节支等内部挖潜措施,年度亏损同比会降低。2022年全院门诊量6.7万人次,出院5千余人次,各类手术1400多例。至2022年年底,医院开放床位350张。
在具体的内部管理优化工作上,开展了以下工作:1、逐步推动对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以全成本核算管理为基础的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落地实施;2、全面深入学习新的DRGs医保结算模式,适应新的结算规则、规避无谓损失;3、优化具体业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以此为基础优化人员配置;4、逐步降低药品、耗材、设备采购成本;5、逐步优化行政、财务、采购、信息、后勤保障等后台部门人员配置;6、细化成本费用管理措施,预算管理、责任到人。
医院2022年收获4个省级荣誉、3个市级荣誉和多个区级荣誉。如顺利通过“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复审、心脏外科中心被江苏省评为“工人先锋号”等。
在业务发展和科室建设方面:1、心脏外科以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为突破口,以主动脉夹层手术、复杂先心病手术、多瓣膜置换手术等为技术亮点,已经在无锡稳定立足,影响力逐步辐射至周边苏锡常及苏北等地;2、心脏内科和华医心诚医生集团的战略合作全面展开;华医心诚医生集团委派了全国知名的专家团队入驻医院,辅以专业的运营和管理团队支撑,下半年开始心脏内科门诊量、住院人次、营收均有明显增长;在华医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医院先后开展了植入式心电事件监测仪、准分子激光冠状动脉内斑块消蚀术、冠脉内震波球囊扩张术、经皮介入主动脉瓣置换术、经皮心腔内超声联合可调弯鞘行心内膜下心肌活检技术等新的手术;3、开设眼科门诊、开设肺结节专病门诊、开设肿瘤科、开设苏强(中医)工作站,扩大经营事物的规模;4、加强国际诊疗中心建设,优化患者就诊体验,继续聘请外籍知名专家到院开展医疗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96,878,235.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60,091,441.95元;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纯利润是858,997,122.94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4,965,136.7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2、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企业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资本预算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模塑转债)将于2023年6月1日到期,截止2023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30,914,800元,届时公司需预留约人民币1.44亿的资金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因此,为保障公司的现金流稳定,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0-2022年期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199,917,508元,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99,175,610.37元,现金分红比例达210.85%,符合公司章程中“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可以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各样的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方面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真实的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稳定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4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孙)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列全资子(孙)公司银行授信和融资租赁做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1亿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塑料材料的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塑料工程技术的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7,903.73万元,净资产24,585.33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96.5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机械、模具、塑料工程技术的“四技”服务,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的制造、加工及销售,塑钢门窗、模具的加工及销售,实业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国内贸易,模塑产品的研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893.08万元,净资产58,167.04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313.54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房地产开发;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028.56万元,净资产12,290.17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065.96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的销售;金属制品镀锌;塑料电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机床用大型灰口铸铁件及风电设备球墨铸件;铸钢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454.75万元,净资产-9,682.6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7.2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塑、汽车零部件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车零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模具检具、工装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性涂料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9,546.75万元,净资产9,237.9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153.3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电镀、注塑、喷涂、烫金;塑料电镀(筹建,筹建期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8,941.83万元,净资产25,874.64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26.86万元。
经董事会审核,八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所申请的对外融资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展业务规模,以满足其公司正常的流动资金需要,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公司分别为八家全资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属于其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0,2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3.66%。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审批担保总额为2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为2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4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398.1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增加总额为6,398.13万元,转回金额为11.08万元,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0,07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为-30.15万元。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己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2,854.94万元。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282.39万元。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为11.56万元。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用于出售的材料和库存商品、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总计3,279.39万元。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398.1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为53,800.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687.8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赞同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87.0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98.13万元。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协议为准。有效期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商定,不超过3年。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模塑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副董事长曹明芳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7、主营业务:模具产品、塑料制品(箱包、灯具、塑料管材、汽车用塑料装饰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工程塑料原料、金属材料、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39,579.60万元,净资产11,676.70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957.26万元。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满足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等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等业务做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向银行提供的增信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自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60万元。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6)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
(7) 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模塑科技(000700)、贝斯特(300580)、江南水务(6011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南水务(601199)、模塑科技(000700)、大东方(60032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展鹏科技(603488)、洪汇新材(00280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公证天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就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证天业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公证天业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独立董事祝梅红女士、财务总监钱建芬女士、董事会秘书单琛雁女士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13:00-14:00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6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盘活存量资产及支持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
2、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票50,000,660股,市值约3.70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5%,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江苏银行于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约147.7亿股。目前公司持有江苏银行50,000,660股流通股,持股比例0.34%,最初投资成本7,260万元, 其中5,000万股质押给江阴德凯特种复合物有限公司(江阴德凯特种复合物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所持江苏银行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江苏银行股票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证券市场股票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等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处置上述金融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江苏银行股票,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率、保障现金流稳定充裕,符合公司战略,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受损害,对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及《模塑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52)。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为全资子(孙)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7、审议通过《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