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孝感这些车主要注意啦!即日起交警要严查车上这样东西!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将开展面包车“亮窗行动”,对面包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在此,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向全市面包车驾驶员普及一些关于面包车的相关交通法规,希望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面包车驾驶员主动整改,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的定义,面包车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市面上常见的代表车型为五菱宏光、长安之星、东风小康、一汽佳宝、奇瑞开瑞、昌河福瑞达、北汽威旺、哈飞民意等车辆。
1、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校车与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 的乘用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 50%,且除符合GB30678 规定的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外,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2、面包车违规贴膜的危害:面包车车窗贴上不合规的车膜,掩盖住车辆内情况,增加司机载客超员、客货混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的几率,妨碍车外人员对车内情况的观察;同时容易遮挡住司机的观察视线,存在严重的安全驾驶隐患。2018年4月30日,京沪高速天津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调查发现,肇事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用于超员运输,原车核载6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8人,严重超员降低了车辆安全性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肇事面包车侧窗和后风窗玻璃均被粘贴了两层黑色遮阳膜。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经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给予罚款500元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湖北省实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机动车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据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公传发〔2015〕708 号)第一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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